各有关企业、机构:为做好《广州开发区(黄埔区)促进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穗埔工信规字〔2023〕4号)《广州开发区(黄埔区)促进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埔工信规字〔2023〕7号)的兑现工作,现就2024年度区促进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办法(新产品认证补贴)兑现工作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申请补贴资金的企业或机构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在广州开发区、广州市黄埔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一年内未因发生安全违法行为受到安全生产行政处罚且三年内未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一年内未因发生环境违法行为受到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处罚且三年内未发生危害环境犯罪,3.企业或机构在本措施有效期内在本区生产的新型储能新产品、新应用首次取得海外准入认证,二、申报事项1.【新产品认证补贴】对本措施有效期内在本地制造的新型储能新产品、新应用取得欧盟、美国、日韩等各类市场准入权威认证的,三、申报时间本次申请时间为2024年7月16日至2024年8月9日,各申报单位需于申请期内向“政策兑现”窗口提交申报资料,四、申报流程(一)申请人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http://zcdx.gdd.gov.cn),(二)区政策研究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核,转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实质审核,对于形式审核未通过或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三)业务主管部门实质审核后,申请人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办理资金拨付手续,广州市黄埔区发展和改革局广州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7月16日(区“政策兑现”窗口联系电话:82114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