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及《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清洁生产审核及验收工作流程的通知》(粤经信规字〔2017〕3号)有关规定,我局会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清洁生产专家对申报评估验收的重点企业开展现场评估验收工作,经过专家组现场检查及审查,湛江市坡头区明大环保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通过专家组验收,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届满,附件:2023年第二批通过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现场评估验收企业名单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1月8日附件2023年第二批通过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现场评估验收企业名单序号单位名称行业辖区清洁生产审核性质1湛江市坡头区明大环保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坡头区强制性2湛江市食品企业集团公司麻章分公司牲畜屠宰麻章区强制性3广东南方门业有限公司金属门窗制造廉江市强制性4湛江市朗坤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生物质能发电吴川市强制性5吴川市巨力金属材料厂铝冶炼吴川市强制性6广东天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遂溪县强制性7广东五洲药业有限公司制药遂溪县强制性8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机制纸及纸板制造开发区强制性9湛江东健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体育用品制造奋勇高新区强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