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科工信规字〔2024〕6号广州市从化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修订广州市从化区新材料产业扶持办法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现将修订后的《广州市从化区新材料产业扶持办法》印发给你们,广州市从化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7月10日广州市从化区新材料产业扶持办法第一条为高质量打造从化绿色发展示范区,有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单独入统的分公司视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符合信用管理相关规定、符合新材料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或机构(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三条【特色产业奖】在扶持办法有效期内经营关系首次在从化区范围内的新材料发展方向的企业,第四条【首次应用奖】支持新材料产品进入下游应用,对获得国家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的企业以及经省、市工信部门评定新材料首批次产品的企业,单个产品最高不超过10万元,第五条【产业交流奖】支持企业或机构举办符合从化区新材料产业发展方向的有影响力的高端论坛、学术会议、会展等活动,单个活动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不能享受本办法的政策扶持内容,(二)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同一项目、同一事项同时符合我区“1+3+5+N”产业政策体系中其他扶持政策规定(含上级部门要求区里配套或负担资金的政策规定)的,已印发实施仍在有效期内的政策条款)的项目,(三)本办法中涉及“不超过”含本数,原《广州市从化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从化区新材料产业扶持办法的通知》(从科工商信规字〔2023〕7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