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第二届湛江市政府质量奖评选表彰工作安排,按照《湛江市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湛府规〔2022〕11号)的规定,经形式审查,共19组织资格审查合格,如认为上述组织有违反市政府质量奖评价宗旨的事项,请于2023年4月28日前,以传真、电子邮件或信函(信函以发出日邮戳为准)等形式向市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秘书处反映意见,反映意见请用真实姓名、单位,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姓名,注明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注明住所及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并加盖单位公章,传真:3315204邮箱:zj3153693@163.com地址:湛江市霞山区乐怡路16号附件:第二届湛江市政府质量奖资格审查合格名单.xlsx湛江市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秘书处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