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从化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2023年4月13日广州市从化区先进制造业扶持办法第一条为高质量打造从化绿色发展示范区,第三条企业落户奖在扶持办法有效期内新注册、新迁入的企业,第四条经营贡献奖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经营贡献奖励支持:(一)新注册、新迁入的企业,按照当年对本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部分的10%给予经营贡献奖励,在享受本条第(二)款奖励政策的基础上按链主企业当年对本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部分再奖励10%作为企业发展资金,“首次升规”后次年工业增加值仍保持10%以上增长的企业奖励5万元,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第八条产业联动发展奖鼓励区内制造业企业(关联企业除外)互相采购,每家企业全年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给予企业上市补贴:本办法实施后,给予企业最高500万元的上市奖励:(一)境内直接上市的区内企业,第十条企业办公用房支持补贴对符合条件的新注册、新迁入企业,按照《从化区科技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规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培育、研发投入、企业研发机构建设、产学研合作、科技孵化育成的方面的奖励扶持第十二条高管高技能人才奖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企业,(二)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同一项目、同一事项同时符合我区“1+3+5+N”产业政策体系中其他扶持政策规定(含上级部门要求区里配套或负担资金的政策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