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就业扶贫实施意见的具体操作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100号)、《进一步促进就业扶贫工作十二条措施》(冷人社联发〔2019〕1号)、《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湘人社规〔2021〕10号)等文件规定,我区须对外出务工的脱贫劳动力给予一次性交通补助,其中省外务工的给予补助400元/人,省内市外的给予补助200元/人,市内区外、区内的给予补助100元/人,所需资金按照《湖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湘财农〔2021〕10号)规定执行,为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现将冷水滩区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交通补助明细公示如下,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冷水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冷水滩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如实反映,公示时间6月15日至6月21日(公示期7天),监督电话:0746-8219310,0746-8219473,特此公示,附件:冷水滩脱贫劳动力享受转移就业交通费补贴申报表冷水滩区脱贫劳动力享受转移就业交通费补贴公示表冷水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冷水滩区扶贫开发办公室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