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高新区、甘眉工业园区管委会:根据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眉府发〔2021〕20号)、眉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关于印发〈眉山市支持科学技术奖后补助实施细则〉等6个后补助实施细则的通知》(眉市科规〔2022〕1号)和年度工作安排,现启动2023年度眉山市《关于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奖补项目申报工作,主研获得的国务院、四川省人民政府科学技术奖(授奖时间: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新认定(获批)的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科技企业孵化器、省级中试研发平台(基地)〔新认定、获批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科技企业孵化器、省级中试研发平台(基地)认定、获批时间: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新组建的产业研究院(产业研究院建成运营初始时间: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新备案的瞪羚企业认定、备案时间: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新增销售收入2亿元以上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2.2021年12月30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至2023年12月31日在眉转化科技成果2项(含)以上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单位2021年12月30日以来通过债权或四川省“天府科创贷”等融资方式,二、申报要求(一)所有项目的申报主体、申报条件、申报流程、申报金额、申报资料等均要符合《关于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及相关实施细则(详见附件)要求,(二)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市属园区管委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四、申报时限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市属园区管委会将审核并签署意见的申报材料,创新平台、创新主体项目、研发投入后补助项目联系人:王先友,附件:1.《关于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2.《眉山市支持科学技术奖后补助实施细则》等6个实施细则眉山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