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茶陵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茶陵县2023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茶农字〔2024〕20号)文件精神,现公开遴选2023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废旧农膜回收中心主体,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遴选主体数量及奖补金额本次遴选废旧农膜回收中心主体1家,二、遴选主体条件1.在茶陵辖区内有固定经营场所,具有废旧物资(含废旧地膜)回收、销售或再生资源利用企业、专业合作社、专业化服务组织等经营主体,3.具有回收废旧农膜的能力,年集中回收、转运废旧农膜5吨以上,三、遴选步骤(一)报名时间具备以上遴选条件,且有意愿参加的企业(主体)提交报名材料一份,逾期不接受报名材料,(二)报名须提交的材料1.申报主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营业执照),5.茶陵县2023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废旧农膜回收中心主体申报表(附件1),(三)遴选方式县农业农村局对各报名主体进行实地考察,4.申报材料递送地点:茶陵县农业农村局108室,附件:1.2023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废旧农膜回收中心主体申报表2.承诺书茶陵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