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经信中小〔2023〕27号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市级小企业创业基地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我委拟于近期开展2023年市级小企业创业基地认定和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小企业创业基地认定工作重庆市小企业创业基地认定坚持自愿申报原则,凡是符合条件的基地运营管理机构均可进行申报,具体的申报条件、程序、需要提交的资料以《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为准(创业辅导师不再作为申报条件,二、市级小企业创业基地复核工作复核对象为2018、2019年认定(含当年复核合格)的市级小企业创业基地(名单见附件1),三、工作程序1.市级小企业创业基地的运营管理机构按规定向区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2.区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依据《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3.市经济信息委对申请材料开展核查,按照择优、公开的原则做好市级小企业创业基地认定申报工作,及时通知属于复核对象的市级小企业创业基地运营管理机构按要求进行复核,(二)申请市级小企业创业基地认定、复核均须如实填报申报材料,于11月6日前向注册地的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提交装订成册的申报材料二份(同时提交彩色PDF格式的申报材料扫描件电子档至邮箱),(三)请各区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做好申报情况真实性和申报材料齐备性的审核工作,附件:1.2023年市级小企业创业基地复核名单2.市级小企业创业基地复核申报汇总表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23年10月20日(此件公开发布)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