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环境功能区划是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强化噪声源监督管理和环境执法、改善声环境质量的重要依据和手段,随着我市社会经济及城市建设的迅速发展,影响城市声环境质量的要素发生了改变,现行的声环境功能区已不适应当前声环境管理工作的需求,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我局依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结合《韶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与市区实际,对《韶关市区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韶府复〔2019〕64号)进行了调整修订,修订后拟提请市政府发布实施,现公开征求意见,相关事宜公告如下:一、征求意见期限:从2023年7月1至7月31日,为期一个月,0751-8769863,(四)在下方表格填写意见并在线提交,附件:1.韶关市区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2023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