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4〕244号)、《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24〕864号)和《河源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河科函〔2024〕47号)要求,为做好我区2024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事项时间安排、评价要求等评价申报具体事项请详阅工信部和省科技厅通知(附件1-2),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采用全流程网上操作,企业无需报送书面材料,请企业在系统提交评价材料前认真核对,确保无误,企业对所填报信息和上传文件的准确、真实、合法、有效性承担有关法律责任,二、工作要求对符合现场核查条件的参评企业,按要求开展实地核查,对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及“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不予推荐,严把入库企业质量关,联系人:李节媚电话:0762-3332722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4〕244号).wps2.《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24〕864号).pdf3.河源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docx源城区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