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和《北京市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一、支持方向进一步发挥北京“专精特新”专板融资综合服务功能,对于2023年8月24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间,根据其融资金额给予最高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于2023年8月24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间,企业需属于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或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二)奖励方式1.对在2023年8月24日-2024年9月30日期间进入北京“专精特新”专板,且成功实现私募股权融资(限合格机构投资者作为投资主体的私募股权投融资行为)的企业,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奖励,2.私募股权融资行为须在2023年8月24日-2024年9月30日期间内实施,企业实际募集资金以私募股权投融资协议范围内的实际到账金额为准,三、申报时间与流程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应于2024年9月30日前,通过“北京通企服版APP-首页-一体化申报平台-2024年北京‘专精特新’专板入板企业私募股权融资奖励-立即申报”或“北京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www.smebj.cn)-首页-一体化申报平台-2024年北京‘专精特新’专板入板企业私募股权融资奖励-立即申报”进行政策申报,四、其他事项(一)项目单位应按照《北京市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010-82176996附件:北京“专精特新”专板入板企业私募股权融资奖励政策申报指南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