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按照《德阳市绿色建筑专项验收、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实施细则》要求:“我市建设工程在工程竣工阶段应进行绿色建筑专项验收,入选的5家绿色建筑星级标识申报服务咨询单位获得在我市建设工程进行绿色建筑星级标识申报服务咨询工作资格,其余有意愿在我市承揽绿色建筑星级标识申报服务咨询业务的川渝地区单位可向德阳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申请及相应资料,附件:德阳市绿色建筑星级标识申报服务咨询单位管理办法(试行)德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7月12日德阳市绿色建筑星级标识申报服务咨询单位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绿色建筑咨询单位的管理,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德阳市范围内从事绿色建筑咨询服务的单位,第三章咨询服务范围与内容第七条绿色建筑咨询服务范围包括绿色建筑设计咨询、施工咨询、运营咨询等全过程咨询服务,第八条咨询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解读、项目策划、技术方案优化、模拟分析、标识申报等,第四章咨询单位职责第九条标准制定:协助德阳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修订德阳市绿色建筑相关标准,第十条项目咨询:为建筑项目提供绿色建筑相关咨询服务,第六章咨询服务合同管理第十六条绿色建筑咨询单位应与委托方签订书面咨询服务合同,第十七条咨询服务合同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规定,第七章咨询服务质量控制第十八条绿色建筑咨询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质量控制制度,第八章监督管理第二十条德阳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入选清单咨询单位的工作情况进行管理,3年内不得重新申报德阳市绿色建筑星级标识申报服务咨询单位,第二十三条行业主管部门应加强对绿色建筑咨询单位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