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各相关企业: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24〕864号)的工作要求,为做好我市2024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现将工作要求及时间节点安排通知如下:一、参评时间2024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分3批开展,企业须于9月25日前完成信息填报,二、参评方式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科技型中小企业”板块(以下简称平台)注册并填报企业相关信息,三、有关要求(一)对于今年拟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且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的企业,对于今年已申报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且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的企业,(二)对于有效高新技术企业、今年拟申报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对于去年已参评且今年仍符合条件的企业要保证其持续保有资质,(三)本年度参评企业如符合以下情况,包括:1.职工总数为5人及以下,且职工总数50人及以上,各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应组织开展实地核查,(四)各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要加强政策宣传,特此通知附件:1.东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机构联系名单.doc2.广东省科学技术厅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3.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指引.docx东莞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