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聚福兴商贸服务中心:本委受理叶柳静诉你(单位)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等劳动争议一案(惠阳劳人仲案字〔2024〕1081号),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答辩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现定于2024年8月29日14:30时在本委仲裁庭(地址:惠州市惠阳区上湖东街24号惠州市惠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号楼五楼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本委将依法作缺席裁决,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联系电话:0752-3374654,特此公告,惠州市惠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