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健全就业促进机制,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指示精神,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粤府办〔2023〕13号)、《广东省就业驿站建设指引(粤人社函〔2023〕354号)》和《惠州市就业驿站试点建设实施方案》(惠市人社函〔2023〕174号)等文件的要求,经过遴选、公示,确定广东红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为我县就业驿站运营公司,根据双方合同约定付款方式,现拟向广东红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支付博罗县就业驿站运营服务经费(罗阳站、杨侨站、石湾站第二批22万元,龙溪站、园洲站第一批14.1万元)并将有关情况进行网上公示,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2024年7月15日至7月19日(5个工作日),接受群众反映情况单位及电话:博罗县就业服务中心,0752-6626407,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