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深府规〔2024〕1号)《龙华区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项目遴选办法》(深龙华府规〔2023〕1号)相关要求,具体内容如下:一、项目名称数字零碳产业园项目二、意向用地单位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三、项目可行性研究(一)必要性:储能设备所处行业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行业,《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明确提出要“推动绿色产业发展,项目建成后有利于推动龙华区储能装备产业上下游集聚,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深圳市产业发展导向和我区产业发展定位,全球便携式储能行业的市场规模已由2016年的0.6亿元快速提升至2022年的208.1亿元,全球家庭储能市场规模已由2020年的507亿元提升至2022年的714亿元,(三)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58万平方米,将建设便携储能、家庭储能及光伏产品生产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具体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如下:1.便携储能、家庭储能及光伏产品制造基地围绕便携储能、家庭储能及光伏等产品领域,(以上数据以土地出让合同为准)四、产业类型及要求(一)产业类型:《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2016年修订)》中鼓励发展类A02新能源产业的“A0210太阳能产品,2.竞买申请人为符合《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深府规〔2024〕1号)遴选要求的企业,3.产出效率:投产当年用地产出(年增加值/项目建设用地面积)≥26200万元/公顷,(以上投资强度、产出效率等数值最终依据土地出让合同确定的用地面积确定)五、项目用地情况(一)用地规模:≤15845平方米(以土地出让合同为准)(二)用地功能:普通工业用地(M1)(三)建设规模:计容建筑面积≤71303平方米(以土地出让合同为准)(四)土地供应方式:“带产业项目”挂牌出让(五)期限:三十年(六)权利限制:1.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允许抵押,但抵押金额不得超出合同剩余年期地价与建筑物的残值之和,根据《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深府规〔2024〕1号)《龙华区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项目遴选办法》(深龙华府规〔2023〕1号)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