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福田区创业孵化基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福田区新申请创业孵化基地的创业孵化载体在提交申报材料时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专业管理水平的运营机构,1.近两年在孵创业实体数量年均不少于25家,近两年重点群体在孵创业实体数量年均不少于5家,近两年在孵创业实体年均带动就业不少于120人,2.创业实体在孵时限一般不超过3年,重点群体的创业实体在孵时限不超过5年,二、申报材料符合申报条件的创业孵化载体应当于8月2日前向其运营所在地的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认定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福田区创业孵化基地认定申请表》(见附件1),(四)近两年在孵创业实体带动就业情况汇总表(附件4),符合申报条件的创业孵化载体应于8月2日前向其运营所在地的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交申请材料,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于8月23日前应根据申请条件对基地开展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区人力资源局组织评审专家审阅申请材料,区人力资源局根据复审结果拟定2024年度新认定基地公示名单,附件:1.福田区创业孵化基地认定申请表2.无不良征信和无违法行为承诺书3.近两年在孵创业实体汇总表4.近两年在孵创业实体带动就业汇总表5.需提供的相关佐证材料一览表6.各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福田区人力资源局2024年7月15日(联系人:林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