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成旭等3人补缴社会保险费的公示(2024年第十批)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川人社办发〔2015〕158号)、《关于下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补充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发〔2016〕62号)、四川省社会保险管理局《关于贯彻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川社险办〔2015〕31号)规定,经初步审核,拟办理李成旭等3人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业务,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如对公示内容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受理股室:乐山市市中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审计稽查股,受理电话:0833-2101065,通信地址:乐山市市中区马铺路123号,附件:申请补缴社会保险费人员名单乐山市市中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2024年7月15日申请补缴社会保险费人员名单序号姓名性别工作经历参加工作时间离开单位时间补缴类型补缴开始时间补缴截止时间备注1李成旭男乐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主动整改202301202312养老、工伤、失业保险2先丽女四川东岩丹峡酒业有限公司单位主动整改202312202312养老、工伤、失业保险3吴雪琴女四川东岩丹峡酒业有限公司单位主动整改202312202312养老、工伤、失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