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合作区内以网络直播经纪机构(MCN)、直播电商品牌企业、直播电商服务企业等为主体的产业集聚载体,第二章打造跨境电商示范园区第四条申请认定跨境电商示范园区的基本条件申请认定合作区跨境电商示范园区的需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一)园区建设和运营主体为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统计关系在合作区的独立法人,第五条申请跨境电商示范园区认定的条件合作区经济发展局每两年组织评审委员会,2、评审年度园区电商企业年营业收入合计不低于三十亿元,申请补贴的投资支出范围包括:合作区直播电商基地及澳门关联基地的场地装修、设备购置、基地运营、技术费用,对经认定的合作区跨境电商示范园区的建设或者运营主体在园区自建直播电商基地,对经认定的合作区跨境电商示范园区设置直播电商基地,第十五条降低企业使用跨境网络成本对进驻经认定的合作区跨境电商示范园区的电商企业,按照以下标准给予跨境网络专线费用补贴:对园区运营主体自用或者配套园区公共跨境网络专线以及对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一亿元、实地办公人数不低于八十人的电商企业,第十六条鼓励电商企业购置物业对落户合作区、三个会计年度内企业营业收入合计超过一百亿元的电商及相关配套企业,支持社会培训机构、电商企业、行业协会、主流电商平台、网络直播经纪机构(MCN机构)等开展电子商务、跨境电商、直播电商产业相关培训,第二十六条支持电商专业人才引进对进驻经认定的合作区跨境电商示范园区的规模(限额)以上电商企业的高级管理和运营人员进行限额奖励,第二十七条完善电商人才生活保障对进驻经认定的合作区跨境电商示范园区的电商企业和协会等聘用电商专业人才在合作区工作,第六章鼓励电商活动举办第二十八条支持电商特色活动对落户合作区且年营收不低于两亿元的直播行业权威机构、主流电商平台、电商企业、网络直播经纪机构(MCN机构)、合作区跨境电商示范园区在横琴、澳门或者珠海以“一会展两地”“一会展三地”形式举办规模不少于五百人的全国性电商节、选品会等特色行业活动,第二十九条支持在琴澳举办直播节对进驻经认定的合作区跨境电商示范园区的电商企业或者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