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草海综合治理项目建设,提升项目实施效益确保达到预期效果,强化项目监督管理,结合《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24年第10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贵州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第202号)、《贵州省政府投资项目决策评估实施细则(暂行)》《贵州草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2023—2032年)》(以下简称《总规》)《草海保护条例》等有关政策和法规规定,根据《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关于印发<威宁草海生态环境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黔环水〔2024〕4号)要求,由县发展改革局牵头起草了《威宁县草海综合治理项目监督管理办法<试行>(送审稿)》,现面向社会公众征求对该管理办法的意见建议,一、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7月4日-7月14日(共10天),二、反映意见的方式公民、法人或有关组织等社会公众对《威宁县草海综合治理项目监督管理办法<试行>(送审稿)》有意见建议的,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提出书面意见等形式向威宁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提出,(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联系人:文思杰,电话:0857-6223098),(二)电子邮件请发至(邮箱:wnxfgjnjg@163.com),(三)联系地址:威宁自治县海边街道行政中心威宁县发展和改革局,附件:威宁县草海综合治理项目监督管理办法<试行>(送审稿)威宁县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