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民办学校:为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推动民办教育高质量发展,按照《广安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开展2023年民办学校年检工作的通知》(广市教体办〔2024〕6号)和《广安市本级审批的民办学校年检暂行细则》要求,本次年检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类,年检结果为“优秀”的民办学校,可在专项资金分配、招生计划安排、评先评优等方面给予支持,年检结果为“合格”的民办学校,年检结果为“基本合格”的民办学校,要限期整改,年检结果为“不合格”的民办学校,要从严从实从快整改,并视情况给予扣减或停发专项资金、减少招生计划、暂停招生处理等处理,加强对民办学校日常办学行为的检查指导,各民办学校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广安市本级审批的民办学校年检暂行细则》有关要求,附件:市本级审批的民办学校2023年度年检结果.doc广安市教育和体育局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