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创新型企业总部认定和奖励管理办法》(沪发改规范〔2023〕3号,现就松江区开展2024年上海市创新型企业总部认定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一)在松江区注册的工业企业或服务业企业,(四)年度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在5%以上(软件和信息服务、集成电路设计、生物医药研发外包等服务业企业为10%以上),年度研发人员占从业人员比例达到10%以上(软件和信息服务、集成电路设计、生物医药研发外包等服务业企业为20%以上),二、申报材料要求申请认定的企业应当符合《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五条关于认定条件的相关要求,并按照认定申报要求填写申报表格、编制申请报告以及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具体材料清单详见附件1),三、申报程序(一)符合申报认定条件的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在松江区产业发展资金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区申报平台”)(网址:https://zwdt.sh.gov.cn/qykj/shell_oc_sj/developmentFunds)完成线上申请,对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总部进行推荐,(三)区发改委在申报材料齐全后进行初审,并会同区相关部门对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择优提出认定建议,(六)获得认定的企业由市战新办批复,(二)创新型企业总部有关工作分为“认定”和“奖励”两个程序,符合《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八条关于奖励要求的创新型企业总部,联系人:汪老师021-37739183刘老师021-37735715附件:1.2024年度上海市创新型企业总部申报企业材料清单2.创新型企业申报数据电子表格上海市松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7月12日附件:附件1:企业申请材料清单.docx附件2:创新型企业申报数据电子表格.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