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市监知保〔2024〕261号各项目承担单位: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细则》(粤市监规字〔2021〕6号)《揭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揭市监财〔2020〕272号)要求,我局近期组织开展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经项目承担单位申请、项目验收专家组评审、我局对项目验收结果审查确定,现将“2023年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保护类项目”共8个项目结题验收结果(见附件)予以公布,附件:2023年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验收结果清单揭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