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行业协会: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节函〔2024〕225号),二、基本要求(一)申请企业应满足以下要求:1.遵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节水政策和标准,(二)申请园区应满足以下要求:1.遵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节水政策和标准,3.近三年园区内企业未发生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以“信用中国”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准),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水利(水务)局会同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加强本地区工业企业和园区申请工作组织,企业和园区于2024年7月26日前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分类填报水效领跑者申请报告(见附件1、2),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水利(水务)局会同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对企业、园区提交的申请报告进行初审,经济和信息化厅、水利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对市(州)报送的企业和园区申请报告进行评审,强化对节水标杆及水效领跑者的政策支持,对水效领跑者称号实施动态化管理,三年内不得申报水效领跑者,对在水效领跑者评选过程中弄虛作假的企业、园区,各级主管部门要加大对节水标杆及水效领跑者的宣传力度,允许获得水效领跑者称号的企业、园区在参评产品的宣传中使用水效领跑者标识(标识样式见附件4),联系人及电话:经济和信息化厅环资处:张爱平028-86268630水利厅(省节水办):张玲玉028-64350856省发展改革委环资处:吴亚璘028-86705890省市场监管局计量处:李明飞028-86607611附件:1.企业水效领跑者申请报告2.园区水效领跑者申请报告3.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推荐表4.“水效领跑者”标识的内容和样式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四川省水利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7月11日附件列表>>关于做好2024年省级节水标杆企业、园区和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遴选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4.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