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肇庆市科技计划项目实施过程与验收管理工作规程(试行)》,我局组织了到期科技项目验收工作,现将项目验收结论及拟处理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7月12日~7月21日,共10天,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市科技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联系电话:2899801(办公室),2899960(合作交流与专家服务科)地址:肇庆市端州六路芙蓉西二街10号市科技中心大楼附件:项目验收结论及拟处理意见肇庆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