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苏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管理办法(试行)》(苏医保待医〔2023〕7号)规定,经评估,以下人员符合苏州市长期护理保险重度或中度失能等级,现予以公示,自发布之日起5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与参保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联系,序号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评估等级参保区划1周小多男3205241949******16重度失能相城区2杨水根男3205241949******17重度失能相城区3孙大妹女3205241933******27重度失能相城区联系电话:苏州市医保中心:67203251姑苏区社保中心:68723207高新区社保中心:68083138吴中区社保中心:68837439相城区社保中心:67591975苏州市相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