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开展数字化产品(第2批)申报工作,由入选揭阳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牵引单位申报提交数字化产品,二、申报要求(一)申报的数字化产品须拥有完整自主知识产权,(二)申报的数字化产品能有效提升企业数字化水平,(三)每个申报产品须对应一个已在揭阳本地中小企业成功落地的样板项目,以数字化牵引单位为申报主体(提交的产品来源于“1+1+N”产业生态联合体),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真实性和符合性审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专家开展产品评审,每个产品单独申报、单独评审,正式发布揭阳市中小企业数字化产品清单,评审后得分60分以上产品的方可纳入产品清单,(四)本次申报以牵引单位为申报主体,各牵引单位将申报书(详见附件)于2024年7月19日之前提交至揭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数字产业与信息化科,主题命名为“企业全称-揭阳市中小企业数字化产品评审申报书”,附件:揭阳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产品评审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