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工信服务函〔2023〕4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省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工作的通知》(便函〔2024〕443号),经各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组织申报推荐、资格初审、专家评审、现场考察和公示,确定了41个2024年度广东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名单见附件,现予以通告,并提出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畅通产业协作网络,着力培育优质中小企业,二、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制定和实施本地区集群发展规划和专项扶持政策,加大资源投入和政策供给,三、各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开展集群典型实践案例和优秀集群品牌宣传,组织集群填报上一年度发展情况,于每年3月31日前报送至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四、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开展集群发展情况监督和考核,五、集群认定有效期为2024年7月10日至2027年7月9日,附件:2024年广东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名单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