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案(2020-2025)》(学位〔2020〕20号)和《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广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相关工作的通知》(粤学位办〔2019〕7号)等文件精神,加强和规范清远高新区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的建设与运行管理,确保基地建设取得实效,培育高素质人才,形成高水平科研成果,促进高新区高质量发展,草拟了《清远高新区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管理办法》等系列管理办法,现予以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公开征求意见起止时间:2024年7月10日至2024年8月10日,二、提出意见方式:(一)信函方式:清远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大楼104室,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系列管理办法意见”,(二)电邮方式:qygxqcxcy@163.com,(三)电话方式: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创新创业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763-3484051特此公告附件:1:清远高新区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管理办法.docx2:清远高新区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导师管理办法.doc3:清远高新区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工作站管理办法.docx4:清远高新区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研究生培养实践管理办法.doc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