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将组织开展2024年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相关要求如下:一、支持项目范围支持乡镇商贸中心(含大中型超市)、乡镇集贸(农贸)市场、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县级寄递公共配送中心)、乡镇快递物流站点(乡镇寄递公共配送中心)、农产品产地集配中心、家电家具回收服务网点等建设改造,支持县(市、涉农区)城区菜市场(农贸市场)、村级便民商店、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等建设改造(具体要求见附件),(二)申报项目于2023年1月1日后开工建设并于2024年7月31日前建成并运营,(三)同一单位同一项目(含同一项目下分期实施项目)已获得省级以上财政资金支持的,(四)申报项目必须符合支持范围的相关要求,申报项目须符合相关安全生产规定和要求,三、申报程序(一)企业(单位)将项目申报材料(见附件)报所在地的县(市、涉农区)级商务部门,(二)各县(市、涉农区)商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县域商业项目进行现场验收、审核后上报设区市商务部门,(三)各设区市商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各县(市、涉农区)申报的项目进行复核,并将项目申报资料于2024年8月30日前报送省商务厅和省财政厅,(四)省商务厅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项目评审,确定支持项目并在省商务厅网站上公示,联系方式:省商务厅市场体系建设处,附件: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类型及申报材料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