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相关科室: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自然资源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资环〔2023〕42号)文件精神,省、市工作要求及我县实际项目建设需要,现将2024年度省级自然资源专项资金315万元(其中:浙财资环〔2023〕61号,自然资源专项提前下达182.5万元,浙财资环〔2024〕15号下达132.5万元),分配到各具体项目使用(详见附件),请各科室按要求申拨资金并加强专款使用管理,附件:2024年度省自然资源专项资金使用分配表景宁畲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4月15日(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