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兰溪市进一步加快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兰政发〔2021〕59号)、《兰溪市拼进位比赶超“双月攻坚”行动方案》、2023年一季度“开门红”政策等文件,拟对相关单位进行补助,经审核,金华巨江贸易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符合鼓励批发业企业扩大销售政策,拟补助金额17万元,兰溪泰富车集智慧科技有限公司等1家企业符合鼓励开展二手车经销业务政策,拟补助金额16.59万元,总计拟补助资金33.59万元,现将审核通过的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从2024年7月12日至2024年7月18日止,在公示期限内,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均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受理部门:兰溪市商务局商发科,附件:兰溪市2023年度商贸业奖补政策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