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修订后的《广州市从化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广州市从化区财政局2024年7月12日广州市从化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高质量打造从化绿色发展示范区,第三条产业资金主要用于高质量打造绿色发展及系列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产业发展政策体系扶持,第七条各业务主管部门是各领域产业资金的管理责任主体,三、支持条件第八条申请支持所需具备的条件、提交资料和受理时间等以各业务主管部门制定的产业政策、申报指南和当年公告为准,产业资金支持需由申报主体直接申请,申报主体按各业务主管部门发布的申报公告要求,并当天将申报材料移交业务主管部门开展正式审核,第十二条区财政局根据产业资金计划及经各业务主管部门审核、汇总的资料和拨款申请,各业务主管部门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的有关规定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拨付资金到申报主体或个人,第十三条申报主体按照申报指南要求申报产业资金,五、监督与检查第十四条申报主体按规定向业务主管部门报送产业资金使用情况,接受财政、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第十五条各业务主管部门会同区财政局对产业资金的使用情况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原《广州市从化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从化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从财规字〔2023〕1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