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024〕—493号各市(州)、县(市、区)农业(农牧)农村局,厅机关各处(室、局)、厅属各单位,有关单位:《四川农业农村年鉴》(以下简称《年鉴》)是我厅根据史志工作要求,一、组织领导《年鉴》(2023、2024)由农业农村厅主管主办,厅机关各处(室、局)、厅属各单位、各市(州)农业(农牧)农村局负责人任编委会委员,组织领导《年鉴》编纂出版工作,二、收集范围《年鉴》(2023、2024)主要收集各地各单位2022年、2023年具有时代特征和年度特点的农业农村工作资料,厅机关各处(室、局)、厅属各单位、各市(州)提供3000字以内文稿,厅机关各处(室、局)概述2022、2023年度工作完成情况,各市(州)、县(市、区)概述2022、2023年度农业农村工作情况,厅机关各处(室、局)、厅属各单位按业务分类自拟6—8个条目介绍工作,厅机关各处(室、局)、厅属各单位、县(市、区)不报送,重要活动(收载农业农村厅领导调研指导农业农村工作及农业农村厅重要活动、会议图片),3.厅属各单位、各市(州)和入选彩页版面的县(市、区)各提供图片4张,2.厅机关各处(室、局)、厅属各单位填报本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及撰稿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