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具有较强实力优势的新能源汽车整车生产企业和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企业加大在汕尾的产业布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三)支持企业提升发展能级,鼓励新入驻的新能源汽车整车企业和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企业租用由政府或国有企业在我市省级以上产业园区范围内承接产业有序转移主平台投资建设的标准厂房,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重大建设项目优先列入省、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九)鼓励申报省级促进产业有序转移专项资金,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二、支持产业创新发展(十)支持提升企业研发能力,发挥省、市科技计划项目引导作用,支持新能源汽车企业提升研发创新能力,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十二)支持产业创新应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三、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十三)拓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领域,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十四)加快新能源汽车应用领域新技术应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四、营造良好应用环境(十五)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十六)推进加氢基础设施建设,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五、鼓励汽车消费(十八)鼓励新能源汽车消费,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落实)六、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十九)落实新能源汽车税收优惠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