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实施十大工程促进高校和中职学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政策措施>部分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宜人社办发〔2023〕11号)要求,对首次进入市内用人单位(机关事业单位除外)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社会保险且稳定就业一年以上的,给予在宜就业高校毕业生1000元/人一次性就业补贴,现将高县2024年第一批申请首次在宜就业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1人,补贴金额1000元,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月11日-7月17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有异议的,以单位名义反映的,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等,受理部门: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高县庆符镇兴盛路广电大楼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联系电话:0831-5365461、0831-5425200邮政编码:645154邮箱:2685043576@qq.com附件:2024年第一批首次在宜就业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明细表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7月10日(撰稿人:赵小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