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内容:为符合条件的学生提供生活补助,服务标准:按照《就业援助服务规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的指导意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等公共就业服务标准执行,服务标准:按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浙江省社会救助条例》《浙江省最低生活保障办法》《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执行,服务内容:按规定对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个人缴费给予补贴,支出责任:按照《浙江省公共文化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规定执行,支出责任:按照《浙江省公共文化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规定执行,支出责任:按照《浙江省公共文化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规定执行,支出责任:按照《浙江省公共文化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规定执行,支出责任:按照《浙江省公共文化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规定执行,支出责任:按照《浙江省公共文化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规定执行,支出责任:按照《浙江省公共文化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规定执行,支出责任:按照《浙江省公共文化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规定执行,支出责任:按照《浙江省公共文化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规定执行,支出责任:按照《浙江省公共文化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规定执行,每一个服务项目都明确了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支出责任和牵头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