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促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湛市监规字〔2023〕1号)(以下简称“通知”)的工作要求,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我局初审上报的符合2023年度促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扶持资金申请条件的32户企业名单进行了审核,确定该32户企业为廉江市2023年度促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扶持资金拟定企业,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7月10日至2024年7月15日,对拟定企业名单如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提交异议材料及必要证明,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通讯地址:廉江市罗州大道东126号,廉江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联系人:关国亮,联系电话:0759-6686136,附件:廉江市2023年度促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扶持资金拟定企业名单廉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