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广大企业为保障民生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作出的积极贡献,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就业和社会保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降低费率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延续实施至2025年12月31日,稳岗返还2023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未超过5.5%且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参保企业,可按一定比例返还失业保险费,大型企业按上年度企业及其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政策执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技能提升补贴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政策执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一次性扩岗补助2024年1月1日之后,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并为其缴纳3个月及以上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的,政策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降低费率的具体规定和业务经办请咨询:石棉县税务局0835-8859991石棉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0835-8858958稳岗返还、技能提示补贴、一次性扩岗补助的具体规定和业务经办请咨询:石棉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085-8863185/0835-8857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