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事业单位和机关工勤人员记功奖励名单公示(2021—2023年)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人社部规〔2018〕4号)、《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有关事项的通知》(云人社发〔2019〕46号)精神,2021至2023年连续3年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可以记功,经拟奖励对象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全面考察、听取纪检监察部门意见、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等程序,现将普洱市事业单位和机关工勤人员记功奖励名单(2021—2023年)共340人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7月9日—7月15日),若信息有误或对拟记功奖励人员有异议的,请与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联系,为保护权益,反映问题须实名(联系电话:0879—2129579),附件(请点击左下方“附件”中文件标题查看全文):普洱市事业单位和机关工勤人员记功奖励名单(2021—202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