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个人信息的公告根据河津市人民政府《印发河津籍普通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试行办法及实施细则的通知》(河政发﹝2010﹞23号)文件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对2011年至2015年到规模以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就业,以及自主创业的河津籍普通高校毕业生缴纳社保补贴期间进行补贴,需到人社部门完善个人信息,截止2024年7月9日,还有52名河津籍高校毕业生个人信息未完善,望本人及熟悉人员看到公告后,于2024年7月15日前到就业和社保中心大楼609房完善资料,逾期即为视同放弃,特此公告联系电话:0359-5755108联系人:卫平附件:未完善个人信息名单.xls河津市就业服务中心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