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四川省旅游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战略合作协议(征求意见稿)甲方: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地址:西昌市三岔口南路5号法定代表人:阿石拉比邮政编码:615000乙方:四川省旅游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地址:四川成都锦江区人民南路二段80号锦江宾馆锦苑楼法定代表人:游勇邮政编码:610011凉山地处四川省西南部,承担文旅产业转型发展平台、文旅资源战略整合平台、国有资本文旅投资平台“三大平台”作用,以“1+N”市场化模式与甲方开展文旅产业合作,甲、乙双方达成战略合作、项目合作共识,形成本战略合作协议,一、合作内容(一)甲乙双方战略合作,乙方发挥旅游产业转型发展平台、文旅资源战略整合平台、国有资本文旅投资平台“三大平台”优势,积极开展酒店管理、物业管理、景区管理、旅游规划、整合营销、文化演艺、智慧旅游、农特产品推广、旅游研学、旅游康养、旅行社线路推广、旅游航线、会展服务、文旅新业态嫁接等高质量文旅服务合作,(三)甲、乙双方项目合作,乙方在甲方及相关县(区)就区域内城市环卫、停车场管理、公共资产出租等项目采用特许经营权方式进行合作,二、合作机制(一)高层沟通机制,负责省旅投集团与凉山州政府合作对接,(三)本协议仅表明双方友好合作意向,双方均不得依据本协议向对方主张违约等法律责任,本协议项下合作项目涉及的具体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