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浦口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拟补助资金的公示根据《南京市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管理办法》《关于做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宁农计〔2024〕3号)等文件精神,经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主申报、合作银行初步审核、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区农业农村局复核,对照相关管理办法,最终核定符合贷款贴息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共有102个,拟补助金额为2622278.88元,现予以公示,贷款贴息拟补助资金明细详见附件,公示期自2024年7月9日至2024年7月17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进行反映,联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产业发展与经济管理科,联系电话:025-58886303,南京市浦口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7月9日分享到-微信X【关闭本页】【打印本页】【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