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24年第13号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重点行业能效“领跑者”企业遴选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节函〔2023〕348号)要求,甲醇,对二甲苯,乙二醇,磷酸一铵,磷酸二铵,铜冶炼,铅冶炼,锌冶炼,电解铝,氧化铝,建筑陶瓷,卫生陶瓷,针织物、纱线等30个行业能效“领跑者”企业名单予以公告,附件:2023年度重点行业能效“领跑者”企业名单.pdf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