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飞地”分为研发机构、众创空间、引才工作站三种类型,二、申报主体(一)研发机构类申报主体为我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市属高校和科研机构,(二)众创空间类申报主体为我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其它社会组织,(三)引才工作站类申报主体为我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机构,三、申报条件(一)研发机构类“人才飞地”申报条件1.申报单位对研发机构拥有实际控制股权,专业研发人员不少于10人,专业研发人员不少于5人,与不少于1家当地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创新型企业或专业机构签订合作协议,(二)众创空间类“人才飞地”申报条件1.申报单位对众创空间拥有实际控制股权,6.与不少于1家当地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创新型企业、专业机构或中介组织签订合作协议,(三)引才工作站类“人才飞地”申报条件1.申报单位对引才工作站拥有实际控制股权,2.申报单位与不少于1家当地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创新型企业、行业组织签署合作协议,3.申报单位须与当地专家签订3年以上聘用协议,四、有关要求1.请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石家庄市“人才飞地”申报书》,五、联系方式区科技局:85099753市科技局:85672041、85671829纸质材料报送地址:裕华东路318号518房间附件1:石家庄市“人才飞地”申报书(研发机构类)附件2:石家庄市“人才飞地”申报书(众创空间类)附件3:石家庄市“人才飞地”申报书(引才工作站类)高新区科技局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