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遇到检查人员、检查日程、检查内容、被检查对象等重要事项调整,现场检查记录应当包括被检查对象名称、被检查对象地址、被检查对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检查事由、检查依据、检查内容、检查时间、检查人员、发现的缺陷和问题等,经被检查对象陈述申辩后,检查发现的缺陷和问题应当以书面形式体现,可以现场进行陈述申辩,对陈述申辩的内容进行核实,检查审核报告应当包括被检查对象名称、被检查对象地址、被检查对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检查事由、检查依据、检查内容、检查时间、检查人员、检查发现的缺陷和问题、对被检查对象的处理建议,检查机构对现场检查记录的内容需要进一步明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将需要进一步明确的内容提供被检查对象,第十七条检查发现被检查对象存在缺陷和问题的,被检查对象应当在规定时间内针对检查发现的缺陷和问题进行整改,派出检查单位原则上不得预先告知被检查对象检查人员和检查内容,可以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将立案情况书面反馈派出检查单位,公开内容应当包括被检查对象基本信息、检查依据、检查结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