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电子版材料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http://www.innocom.gov.cn/)注册申报,纸质版材料按照本通知申报材料内容要求(附件1)逐项打印、装订成册2份,另外报送纸质材料时一同报送电子版材料(电子版材料按照附件1申报材料内容要求准备16个部分)(二)财务中介机构选择,财务中介机构需按照《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中介机构有关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的通知》(附件2)要求,提供《专项审计中介机构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或其他证明材料,管理系统自动生成带申请企业名称等信息的《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适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文本,需按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提交《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表》,并报送纸质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需提交以下材料:1.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表,除上述简单更名材料外还需提交以下材料:7.企业名称变更当年的研究开发活动情况表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情况表,四、归口管理部门请各申报企业在申报网站选择受理机构并提交时,请将汇总表加盖公章后和电子版一并发送至邮箱:gxqkjjxm@163.com,五、重要提示1.请各企业务必核实纸质材料与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中信息一致,(电子版材料按照附件1申报材料内容要求准备16个部分)六、材料报送地址及联系方式地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318号(石家庄高新区管委会南院),联系人:陈晶晶胡俊超刘海砚联系电话:0311-8509360285093660附件1:申报材料内容要求附件2: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中介机构有关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附件3:企业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营业执照、专利证书等)附件4:石家庄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汇总表附件5: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适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中介机构)石家庄高新区科技局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