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2023年以来认定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及2023年度考核优秀、良好的平台进行奖励,2023年以来认定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的单位,给予在我局组织的2023年度市级科技创新创业平台绩效考核中评定为“优秀、良好”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分别30万元、20万元和15万元、10万元一次性运营补贴奖励,申报对象为参加2023年度市级科技创新创业平台绩效考核被评定为“优秀、良好”的单位,二、申报材料及要求(一)获得国家级荣誉资质奖励的申报材料:1.申报单位工商注册登记、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等复印件资料,2.申报单位2023年获得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备案为国家级众创空间的证书复印件及网上公布的网页截图信息,3.平台参加2023年度科技厅组织的考核结果相关资料,4.平台2023年度运营情况报告及财务审计报告,5.近年三年来获得我局科技创新创业补贴奖励资金的使用情况,(二)年度绩效考核奖励的申报材料:1.申报单位的工商注册登记、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等复印件资料,3.平台2023年度运营情况报告及财务审计报告,4.近年三年来获得我局科技创新创业补贴奖励资金的使用情况,材料封面打印“2023年海口市创新创业载体建设申报材料—单位名称”,三、申报和材料受理申报和材料受理时间:2024年6月13日至6月20日,附件:1.获得国家级资质奖励申请表2.年度绩效评价奖励申请表海口市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局2024年6月11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