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23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等有关文件政策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或本省及协作地区的脱贫人口,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按用人单位为符合条件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给予补贴,我局对2023年7至12月肇庆市直及端州区用人单位提交的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核,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2024年6月13日-2024年6月19日),如对公示的对象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向端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创业股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应署本人真实姓名,公示受理电话:0758-2224892附件:2023年7至12月肇庆市直用人单位申请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人员明细(共35家)端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6月13日附件:1.附件:2023年7至12月肇庆市直及端州区用人单位申请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人员明细(共35家).xlsx。